当然陈可欣也可以继续如法炮制,让程在天卖惨到底,塑造悲情男孩的角色,激发广大女性同胞的母性,一路制造话题,让很多人知道程在天,让大家都同情他,愿意为他投票,让他登上这个选秀节目的顶峰。
但是陈可欣总觉得这样的方法是行不通的,悲情人设可以走一时,但是不能走一世。卖惨久了,观众会审美疲劳的,会别人唾弃的。程在天好好的一个贵公子,何必要去祥林嫂的路线,他还不如走青春男孩的路线。
所以陈可欣决定了,要帮助程在天转型,就从他的歌曲开始。
所以这次要先把印象扭转出来,上一次的歌曲是从绝望中寻找希望,而这首歌一定是要带给人希望的,由歌曲来完成人设上的转变。
陈可欣想到了一首歌,一首叫做《请给我翅膀》,由日本组合演唱的歌曲。这首歌并不是出于未来,而是这个世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最流行的一首歌。
这首《请给我翅膀》发表后此曲被相关人士收录至教科书中,从此作为合唱曲目有名起来,1970年代后半开始,应用于日本学校教育中。到了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已成为一首流传于世界的著名的合唱曲。
第171章 新事业
说起来,在后年,也就是在1998年2月,在长野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山本润子也演唱『请给我翅膀』。同年世界杯,作为日本队应援歌。可以说是相当有名了,而且具有正能量的意义了。
不过如果要采用这首已经发表过的《请给我翅膀》作为程在天的表演曲目,那么就必须获得授权了。
虽然仗着信息不发达,九十年代的乐坛的汉化高手一大堆,但是买版权的翻唱和没买版权的抄袭,区别很大。翻唱和侵权抄袭是两回事,翻唱就是买歌收歌的一部分,给原方交付了版权费的,否定翻唱是没有必要的。
虽然现在不论是翻唱或者抄袭,对于身处于网络不发达的年代的人民群众来说区别不大,但是陈可欣可不想程在天成名已久之后,再被人人诟病,落个晚节不保,所以陈可欣当即决定去日本,把这首歌的版权弄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