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仇家按照江湖惯例他是个男仇家,长得是标准的横眉竖目坏人脸,面上还有一条刀疤,该刀疤从左眼角跋山涉水越过鼻梁到达嘴角,实乃一条锲而不舍的刀疤。他身上着蓝灰色布衣,破破烂烂打了不少补丁,脚上的靴子已是破了洞,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灰灰的指甲盖。
打量完他的长相,我抱拳道:“哪路的英雄到访,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讲完觉得这话充满了和谐的矛盾美,我不知道他哪路来的,还想着去远迎他。
幸得他也不跟我多计较,非常铿锵地来了一句:“废话少说,把那对狗男女交出了。”
我对他这话的评价是好坏参半,我十分赞同他那句“狗男女”,但又十分不满他那句“废话少说”,作为一个想一鸣惊人的侠女,你不让我鸣,我要如何惊人?
于是我笑盈盈道:“这位英雄,敢问有何贵干呢?”
我原本想说这位大侠的,但印象中大侠应该较为注重外表,毕竟我就没见师父或大师兄穿过破烂的衣服,更别谈破洞的靴子。而英雄这词宽容得多,并不十分计较穿着。
“关你鸟事,你将他们给我交出来!”他铜铃大眼咬牙切齿地瞪我,扯得那道疤起起落落,实在是甚是忙碌的一道疤。
我安抚他道:“英雄莫动怒,他们俩现儿不在府中。我看你风尘仆仆,想必为了寻找他们也是赶了不少路,若你不嫌弃。不如进来吃顿便饭,喝杯薄酒,慢慢等可好?”
他诧异的望着我,想必是被我的落落大方所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