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半个小时的等待,几只烤兔和鹿腿终于烤制完成。
正如同赵启明所说,均匀的加热让烤肉表面没有任何的焦黑,只有金黄诱人,以及伴随着油脂,扑鼻而来的肉香。
等抹上盐,涂完蜜,再洒上香料,那香味能让人眼发绿光。
早已经饥饿难耐的李敢咽了咽口水,负责鼓风的奴儿也紧盯着烤架,甚至就连不远处收拾其他猎物的马建国,也时不时抬起头来朝这边张望。
终于,赵启明走到火堆旁边,看了看鹿腿的成色,确认已经到了火候,于是直接从李敢的手里接过鹿腿。而这个动作,让李敢和奴儿的目光都变得迫切起来。
看着两个家伙迫不及待的样子,赵启明挤眉弄眼:“那我先以身试毒?”
奴儿和李敢猛点头。
于是赵启明不再客气,直接拿起鹿腿,一口咬下。
他这一口,连皮带肉的撕下好大一块。就好像吃肉包时的第一口,露出了肉馅和肉香,他这连皮带肉的一口下去,被撕开的鹿腿立马冒出清凉的油脂,和夹杂着肉香的热气。
因为饥饿,李敢和奴儿第一次如此细致入微的观察,看得眼睛发直。
赵启明究竟品尝到了怎样的美味,他们是不知道的。但他们可以看到赵启明惬意的眯起眼睛。终于,他们再也无法等下去,没等赵启明给予反馈和评价,就立即拿起烤兔来啃。
与鹿肉不同,兔肉以鲜嫩着称,几乎感受不到肉质纤维的存在,这一口下去能更加清晰的感受到何谓外酥里嫩。
只一口,李敢和奴儿的嘴就已经油光四溢,但他们根本顾不上擦,和赵启明的仔细品味截然不同,他们在品味的同时丝毫没有放慢速度,几乎一口接着一口,一张嘴很快就鼓了起来。
见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赵启明笑了笑,招呼马建国停下工作,一起来吃。
与饿极了的李敢和奴儿想比,马建国要坚强一些,虽然动作说不上优雅,但也的确经过了一番品味,然后露出赞许的表情说:“小侯爷是大能人,半个时辰没白等。”
“好吃吧?”赵启明拿着鹿腿,用嘴撕下一块,并将酒囊递给马建国。
马建国很少有机会喝酒,对于烤兔还要先行谢过,可面对美酒却立即收下,然后猛灌一口,口鼻中的除了肉香里之外又夹杂了许多的酒香,从喉咙直达肺腑,让平日里谨小慎微的马建国,也情不自禁的眯起眼睛,哈出口热气,然后满脸快意的对赵启明说:“这次跟小侯爷出来,值了。”
赵启明笑了笑,拿回酒囊,自己也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