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的确有点美食狂欢的意思。
不过所有人都沉迷于美食中,没有人注意到自己的吃相。
那只河套牛很快就被吃光了,侯府的大部分人都扶墙而行,只有胡先生外出办事,错过了羊肉泡馍,等其他人都扶着墙散去,此时的院子里的汤锅中,只剩下的炖汤的牛骨。
胡先生不知道,这牛骨也是好东西。
事实上,赵启明之前没怎么吃羊肉泡馍,等的就是这些骨头。
庖丁手艺不好,剃下来的牛骨带肉,在院子里的汤锅里炖了几个时辰,骨头里面的营养物质基本都已经到了锅里,骨头上的肉也已经炖烂,这就是最好的牛棒骨。
赵启明用大碗盛汤,又从锅子捞出牛骨,不再做任何的加工,直接抱起来啃。
这些牛骨很粗,胡先生觉得觉得啃起来不雅,但是真正享用之后,嘬着骨头上带起来汤汁,和若即若离的筋肉,胡先生很快就被成为牛棒骨的俘虏,啃得比赵启明还认真。
“不错吧?”赵启明啃完了骨头,扔给了趴在不远处的旺财,然后嘬着指头朝胡先生说:“幸好您出去办事了,不然吃完了牛肉泡馍,这牛骨就啃不动了。”
胡先生蹲在地上啃的认真,等到再也没肉了之后,才把骨头重新放到碗里,有些意犹未尽的说:“炖的确实不错,连肉带筋都烂了,吃起来不费事,也的确美味。”
赵启明笑了笑,转过头朝身后的细柳说:“再去捞两根。”
细柳正经历青春期发育,食量大的惊人,刚才跟大家吃了牛肉泡馍,现在又跟着赵启明啃牛骨,居然没有停下来,只是她自己有点不好意思,这会儿正躲在了赵启明的身后偷偷地吃。
听到吩咐,她放下碗跑去捞骨头。从跑起来的姿势看,她应该还能接着吃。
很快,细柳从肉汤里捞出了两根更加粗壮的牛骨,放到碗里拿了过来。
胡先生是斯文人,平时饭量不大,加上牛骨上的肉又很多,刚才那根就基本上吃饱了,只是实在是意犹未尽,没有抵挡住诱惑,所以站起来走了几步,又重新蹲下来接着啃。
“听说牛羊还剩下不少吧?”
“怎么了?”
胡先生说:“在下是想,这么多的牛羊,总不能全吃了。”
“那您的意思,是要养着?”赵启明想了想说:“这怕是不行,这些牛羊之所以鲜美,都是草原上的气候和水草养出来的,关中没有这样的条件,养出来也没有那个味道。”
“就算没那样的味道,品种也比关中的好。”胡先生说:“小侯爷之前说到生态养殖,东乡亭和西乡亭有荒地,秋冬季节也能储备干料,养上些羊肉供应侯府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