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我们现在是不是太过悠闲了?毕竟……”
寸头青年转过头,看向队伍后方。
整个队伍大概有十几人,每个人都骑着一匹马。
乍一看,这些人还是很引人注目的。
在队伍的最后,是一辆马车,上面放着许多袋粮食,几个木桶以及一个被绑成粽子的人。
老大满不在乎道:“我们跑了这么远,就算真的有人追过来,也找不到我们的踪迹。就算能找到,你觉得我们这些人还能处理不了一个镇子的追兵?”
紧接着,他回头对身后的说:“你们说,那些镇子如果派人追过来,我们怎么办啊?”
“哈哈哈,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全杀了啊!”
“你这家伙,杀心还是太重。人家不远万里追过来,你还要把他们的性命留下。”
“那你说咋办?”
“当然打一顿,把腿打断,让他们留在原地,放他们一条活路啊!”
“哼!还说我杀心重,你可比我残忍多了。”
“我还真想知道哪个镇子的白痴会追过来找死!”
“哈哈哈。”
随便几句话,现场的氛围就快活了许多,似乎他们不是逃窜的流匪,而是出来郊游的一般。
一阵欢声笑语后,老大这才跟寸头青年解释:“我们胯下的马虽然身经百战,但终归还是一头畜牲。”
“如果不要命的狂奔,它们早晚都会累倒,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
寸头青年木然地点点头,随后便减慢速度来到队伍的末尾。
他们是金鸡王国的士兵,或者说曾经是,现在只不过是一群流寇。
路上,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似乎没有了王国的约束,他们变本加厉,将天性全然释放。
寸头青年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不好,他幸运的从战争中活了下来,却沦落到和其他逃兵组队劫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