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方飞生已经待小半个月了,更不用提。
回头遥望北外滩的提篮桥监狱方向,尚有黑烟升腾,里面想必是更加乱成了一团。
很难想象,这一切的一切,竟然是出自一人之手。
叫声“暗黑破坏之神”,并不为过。
所以,现在他对于韩老实放出的狂言,竟然内心里也隐隐约约的有一些期待与相信。
毕竟在此之前,谁要是跟他说,可以凭借一己之力车翻了固若金汤的提篮桥监狱,那肯定会以为是天方夜谭。
而事实却已经证明,韩老实施展惊人手段,把他给捞出来了。现在两人已经打扮成了衣冠楚楚的海派绅士模样。
方飞生是一身蓝灰素色暗纹绸的长袍马褂,头戴黑呢绒礼帽,左胸口挂着一条金链镶钻怀表,手上拄着一根文明棍。
韩老实却是整了一身荆缎罩面夹短绒棉的长衫,相当带派了。
特别是脚上穿的一双带有老克勒范儿的精工皮鞋,那是相当的够用了——这大约是一种补偿心理,主要是之前光脚走来走去,属实有些太丢份了,两辈子加起来也没这么窝囊过。
不然的话,他越狱也就越狱了,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也不至于大开杀戒,毕竟监狱这玩意到什么时候都需要客观存在,工具本身无所谓好与坏、善与恶。
正是因为越想越气,老地主才在提篮桥里面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河,看守算是倒八辈子霉了,就连看守长(典狱长)都噶了。
在成功救出方飞生之后,目前不论如何也无法将这两个体面至极的海派绅士,与提篮桥监狱的越狱犯联系到一起。
所以,他们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在公共租界的街头,甚至有闲心买两份报纸看。
精神食粮是有了,但是物资也不能缺,折腾了一上午,肚子都咕噜噜的叫了。
“方先生想吃啥?我请客。”
方飞生咽了一口唾沫,“都行,只要有肉就好。”他现在一想起提篮桥里的伙食,胃就冒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