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王宣打电话时,她除了表达了对付林的思念之情外,还提到了新合同的巨额代言费。
国外大品牌的新合同,在原有的基础上,递增幅度高达20%—30%以上,再加上额外的奖牌、破纪录奖励,总计近5亿美金之多。
这还只是国外的一级代言费用,像国内的一些代言费用,就相对少了一些,奖金也少了一些。
比如李宁,在原有的3000万基础之上,仅增加了1000万。
不过李宁方面打算和付林,共同推出华夏龙的系列运动套装,印有付林的签名,利润4.6分账,年终结算。
这种方案对于付林来说,还是比较诱人的。
代言费是固定的,但销售分红却蕴含着巨大的价值。
2007年,李宁的销售额,高达近60亿人民币,其中利润在10%左右。
庞大的销售额背后,是付林身后的整个亚洲甚至国际市场。
如果华夏龙系列运动服,卖得比较好的话,那可比代言费强多了。
王宣也没问付林同不同意,果断地替他把合同搞定了。
不得不说,这妮子是越来越有商业眼光了。
在签订合同时,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品牌,对付林代言的广告,林宣主要考虑了三个要素。
首先,是企业和品牌的美誉度,以及人们对此的满意度。
其次,是产品方面要符合付林的形象,两者是否有吻合之处。
第三,是企业不仅要有很强的实力,还要对华夏的文化有认同感。
不符合这些标准的,给多少钱也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