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谈判结束之后,八路军三天之内撤离县城,让冯建民的保安团进驻。
八路军对外也不将攻克县城宣称为自己的功绩,即便阎长官派人询问,也表示是冯建民的功劳。
有了冯建民交换的这些武器弹药,足以再次武装一个主力营。
再算上县城战场上缴获的武器装备,此时,王大志将部队扩充至3000人也不愁枪支,确实是前所未有的大丰收。
与冯建民达成谈判,拿到步枪和子弹之后,王大志也没有拖延,第三天直接干净利索的撤出了县城。
当然,随同主力部队一起走的,还有300多在县城招募的刚参军的各类人才。
冯建民在八路军进军各区之前,就联合了三个区的地主武装。
所以,此时他麾下的保安团已经膨胀到600多人,而且还有正式番号。
在这之前,他在阎老西的长官部活动时,就已经获得了一个正式番号——平县民卫军第1团。
当然,他这个保安团虽然武器装备不缺,但是,战斗力就连冯建民自己都没信心。
所以,当他得知王大志拿到枪之后第三天就干净利索地撤出县城,十分感慨,连连称“八路军是信人”。
虽然撤出县城的时间比想象的要早了不少,但王大志并没有什么可后悔的。
相反,他觉得这是一个很划算的买卖。因为,游击支队的根本盘永远是在农村地区,也只有农村才是大部分物资的生产基地。
因为,民国时期的中国城市完全是畸形的。它并不像各工业国一样,城市有大量工厂,是重要的生产基地。
相反,此时的中国城市,完全是被乡村供应的畸形纯消费城市。
除了少数如上海、沈阳等有一定工业基础的大城市之外,绝大部分民国时期的中国城市,都是没有生产能力的,反而需要农村的输血。
所以,攻克平县县城之后,王大志对于县城最垂涎的,其实就是县城聚集的各类人才。
其他的他根本不在乎,哪怕是能在城市收上一些税,但是,比之部队的发展和广大的农村根据地,也是杯水车薪。
所以,对于平县县城,他并不太在意,在实力没有压倒敌人之前,如果鬼子发动对平县的进攻,那么,他第1个放弃的就是县城。
现在,用这个必然会放弃的县城换出了一个营的主力装备,王大志觉得赚大了。
更何况,县城的人才,也在动员之下基本上收拢了过来,没再留一点遗憾。
率部返回源泉镇之后,王大志第一时间扩充了新兵营,此时,新兵营的兵力直接膨胀到8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