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场浩劫之中,他不幸经过种种打击,没能继续待在京市,而是回老家当了公社会计。
在老家的那些日子里,他也曾深深地怀疑自己。
明明是个大学生了,这年头有几个人能当上大学生啊,为什么他还是不能待在京市,还是要这么落魄qへq地回了老家?
眼里看的是那些灰黄的泥土,耳边听的是那些粗鲁的乡音,接触到的都是村民们陈芝麻烂谷子的家庭琐事,他觉得这一切和自己太过格格不入了。
像他这样的人,就应该在京市里当官,吃的、喝的、用的都是最豪华、最气派的,走到哪儿都有人点头弯腰地奉承。
但现实就是要将他打入深谷底。
他愤懑、他烦躁,他却又无可奈何。
直到他遇到裴馥兰。
裴馥兰说她家里的背景很大,所以就算是下乡也只是下到京市边郊的他们村。
在那短短的半年时间里,这位京市的官家女孩对他一见钟情、继而穷追不舍。
因为爹生病的关系,他偷偷挪用了公家财款,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件事还被公社主任给发现了。
裴馥兰来的那天,他本来已经计划好了,到公社主任家去下跪。
如果公社主任答应替他保守秘密,他就继续赖活着。
如果公社主任不答应,那就来个鱼死网破,反正大家都别想好。
说是这么说,但他却还是觉得非常憋屈,因为他觉得用自己的命换公社主任的命,亏了。
一个公社主任算什么东西,能跟他这样的大学生比吗?
公社主任腿子出身,靠小时候读了几年小学学了点字,其他都是狗屁不通,那豆腐渣脑袋连账都算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