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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周tg筠将这案例又看了一遍,将这法律条款读了又读。

默默地。

将刀洗好揣进口袋,准备出门,走之前,颇为眷念地凝了一眼床上安安静静的身影,轻轻带门离去。

温千禾最近几日睡得晚,每日陪练,加上昨日五点才睡,所以中午一点半,眼睛才勉强地睁开,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不能正常地思考问题。

今日是好天气,阳光透过窗户已经倾泻而入,洒在他嫩红嫩红的脸蛋上。

如果此时周tg筠看见了,肯定会忍不住咬两口。

温千禾揉揉眼睛,试图将大脑开机。

记忆那亮晃晃的刀一下扎入了他的刚重启的脑子里。

周tg筠呢?

这真是可怕又要命的问题。

温千禾起身环顾四周,没有周tg筠的鞋子,他出门了。

训练去了吗。

应该训练去了吧。

他在厕所洗衣机看见洗好的衣服,周tg筠昨天穿的,翻了个遍,又在房间里翻箱倒柜,都没有发现那把刀!

那把刀被他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