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那就蒸一锅杂米饭。”兰氏小声道。
说着,她就利落地挽起袖子,走向了那两口搭好的灶台。
胡丰年和胡霁色一直眼不错地盯着她。
兰氏的步子还有些颤颤巍巍的,不过是走到灶台那,可能也就三米的距离。
但对于所有人来说,这短短的三米大概都意义非凡。
从她亲自动手,把火升起来的那一刻,胡霁色知道,兰氏,新生了。
第七十七章 向着娘说话
兰氏确实心灵手巧,她那两锅饭蒸出来,胡霁色总算明白了别人说的,同样的东西,经了她的手做出来就会不一样。
胡霁色自认也是个会做饭的人,但她习惯了现代的那种做法,大手大脚地放油,做出来的东西自然香。
但兰氏做饭不一样,一筐土豆,一筐杂米,她只用一点点猪油,蒸出来两大锅饭,竟然就香得让人不可自拔。
胡霁色研究过,她把火候和水分都控制得极好,蒸出来的杂米饭因为吸饱了水分而粒粒饱满,竟然一点都不比大米饭逊色。再加上蒸到后来,锅底微微有了些锅巴,更是增色。
等出锅的时候,在附近做工的人已经自发自动地围了过来,对着那一锅饭开始流口水。
兰氏揭了盖子,把蒸得绵软的土豆全都打碎,拌进饭里,再拌入自家酿的黄豆酱油,那一锅,比胡霁色大手大脚做出来的猪油拌饭都不差了。
“兰嫂子这手艺,整个村子里也是没谁了!”
众人一边吃一边夸赞道。
兰氏有点害羞,躲在胡霁色身后,低着头不敢抬。
胡丰年看着她,眸中有一丝不明显的笑意思。
他道:“这大冷的天让大伙儿来干活,我心里也过意不去。从明儿起再让大伙儿吃些好的吧。”
胡霁色琢磨着,就对兰氏道:“娘,您会不会烧下水?”
兰氏愣愣的,道:“猪心血肠会烧。”
古代农村因为节俭,猪下水也是不扔的,但做的方法有限,其中猪心最受欢迎,其次是猪血,再是大肠。其他的,像是猪肺和猪肝之类的,做的人其实也不多,因此也不大好卖。
“明儿去多买些猪肺和猪大骨,咱们做肺片和猪骨头汤吧。”胡霁色道。
兰氏认真地听了,道:“你,你教我,我就会做。”
胡霁色前世就嘴馋,不但自己会做,也是个妥妥的活菜谱。夫妻肺片的菜谱那是倒背如流,虽说现在条件有限,可能缺些材料,但她相信兰氏能做出好的来。
兰氏这个人或许胆小怯懦,可做事却是极为认真的,无论是针线活还是做饭的手艺,她都比别人精细些。这就是非常典型的心灵手巧类型的人。
胡霁色跟她说了以后,她就自己放在心里琢磨,琢磨好了,她倒比胡霁色更上心。
隔天一早天还没亮,胡霁色还躺在床上抻懒筋,结果兰氏倒已经开始催促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