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傲天:“……”
“我给过你机会,与你相安无事,让你养好伤以后就滚蛋。我们农村人自然朴实善良,可也不傻。我不能因为我救了你,而连累我们村子里的任何人有危险。”
白傲天道:“我…… 我只是天生谨慎,我想自保啊!”
“自保你对着姑娘发骚?”
这才不到一天的功夫,他就已经把胡霁色给恶心得够呛。
豆子给他换药之前,胡霁色忙着的时候,偶然一回头就看见棉花从这屋里出来,脸红得像是熟透了的番茄。
只能解释成他是习惯使然,很享受这种姑娘对自己神魂颠倒的感觉。
这个时代的姑娘相对来说都是很保守的,乡村姑娘则尤其单纯的。他去了半条命都是这样的作派,可见从前是多么的十恶不赦。
“你确定,你对我们有善意吗?”胡霁色几乎是一字一顿地问道。
白傲天皱眉,半晌,有些狼狈地别开了头。
虽隔一层面纱,但他仿佛也能感觉到,她那仿佛将他看透的目光。
见他已经无话可说,胡霁色就道:“我这就去让人来送你走。”
说完她就要走。
“白圣儒不是食不耐。”他突然道。
白圣儒,大约就是那位钦差大人。
胡霁色脚下一顿。
他低声道:“你这样聪明,难道就没想过吗,我是从京城来的,然后受了重伤。而我受重伤那一天,白圣儒就病重了。”
说完他就紧张地看着胡霁色,等待着她做出决定。
很显然,目前对于他来说,这个地方是他最好的避难所。
胡霁色似乎想了一会儿,然后对兰氏和胡麦田道:“娘,姐,我得跟他谈谈。”
闻言胡麦田松了口气,轻轻拉了兰氏一下,让她跟着一块儿出去了。
胡霁色转身关上了门,道:“你果真听见了我们说话。”
都说隔墙有耳,这练家子的人听力真的不一般,到了他这个程度,倒是让胡霁色有些警觉了。
这小子现在半死不活的,可等他好了以后,以他的身手,保不齐还真可以在这村里为所欲为。
白傲天低下头,道:“我可以帮你们解决这件事,条件是我想留在这里直到伤愈。”
胡霁色不吭声,等着他说下去。
她在想,他们都姓白,或许,真有什么关系?
谈判的时候,这种沉默,似是审核评判,他到底有没有谈判的价值。
这种作派让白傲天分外不安,他稳了稳心神,道:“白圣儒是自娘胎里带出来的病。”
他自知必须抛出有力的条件,否则她十有八九真的马上就会把他送走。
从他的描述中,胡霁色大约估摸出一个大概。
这位钦差大人,白圣儒,好像是遗传性的基因病,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免疫系统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