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3/3)
登闻鼓被敲响,有人告御状了!
这是大锦立朝以来,首次有人敲响这面鼓。
登闻鼓就立在午门边上,由一名监察御史值守着;平日里没什么人会将目光放在这里,但毕竟皇城墙外,鼓声响起,立刻引来了大量关注。
短时间内,午门外聚集起大量围观的人。
人们的目光集中在高台上的敲鼓之人身上。
敲鼓之人是一个脸色苍白、身形瘦削的女子;她的手腕极为纤细,但敲鼓的力道却丝毫不减。
显然是铁了心的要敲这登闻鼓。
登闻鼓不是随便就能敲的。
【其户婚田土诸事,皆归有司,不许击鼓】
——像分家、婚配以及土地之类的民事诉讼、经济纠纷,都由专门官吏办理,不许击登闻鼓。
【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即实,亦笞五十】
——军人有卫所,百姓有州县,发生词讼纠纷,必须先找主管官吏。主管官吏不受理,或者受理不公,才可以越级上告。不经过主管官吏就越级上告的,即使有理,也要受到用荆杖责打五十下的刑罚。
【击登闻鼓申诉而不实者,杖一百】
——击登闻鼓告御状而所诉不实者,受刑杖责打一百下的刑罚。如有诬告,还要依律追究其诬告罪。
不过只要敲响了:
【敢沮告者死①】
——胆敢阻止老百姓击鼓的,死罪。
凡击登闻鼓;监察御史必须‘随即引奏’,以达上听。
登闻鼓,既是一种姿态,也是一种宣示:警告、提醒各级官吏不得懒政、不得枉法,否则,老百姓可以到皇帝这里来告御状。
这面登闻鼓,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响起来过了。
人群越聚越多,却只发出了些嗡嗡的细小声音;此时台上的声音清晰有力地传了出来,有风吹过,将她的声音带到了更远的地方。
“民女林婉蓉,状告蜀地总督欺上瞒下,毁我名誉!”
“蜀地总督假借‘为圈禁民女’之名义,枉顾圣令,私启奴契,与蜀地本地家族沆瀣一气,残害当地百姓!”
“民女生活在陕地已有八年之久,何来被他圈禁之说,又何时成了那祸害百姓的妖人!”
“民女林婉蓉,状告蜀地总督……”
有人沉浸在‘登闻鼓居然被敲响了’的震撼之中,有人皱眉细思着这女子话中内容,却见那朱红色的大门缓缓打开,将女子迎进了宫去。
人们这才恍然,原来新朝的登闻鼓不再是摆设了吗?
这件事情立刻变得让人牵挂,那林婉蓉之言,瞬间向四面八方辐射而去。
登闻鼓敲响的第二天,林婉蓉的鼓前喊话、此事的前因后果,就迅速刊登在了当周的报纸上,加急发往大锦各地。
此次报纸的首页版面标题直接就是《登闻鼓状告书》。
吸引了全京城乃至全大锦的目光。
一时间人人讨论。
不少人刚拿到报纸,初初看到女子因‘毁我名誉’便敲响登闻鼓,不少人还纳闷,这女子太过烈性了些,这种事情达不到上达天听的程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