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不要给别人东西(2/3)
这些账越记越清,直到昨天她在茶水间爆发,我才惊觉:原来我不是在付出,是在做一场不平等的交易。
二、“我觉得好”不等于“你需要”
中午去便利店买饭团,看到货架上的海苔味薯片,下意识想拿两包——林薇上次说过喜欢这个口味。手伸到半空又缩回来,自嘲地笑了笑。
想起刚入职时,带我的王哥说:“办公室里别太热情,容易让人觉得有企图。”我当时没当回事,总觉得“真心换真心”错不了。
我给林薇修打印机,是因为自己以前在打印店打过工,顺手的事;借她充电器,是因为我确实多带了一个;甚至分她特产,也是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可什么时候开始,这些“顺手”变成了“刻意”?
上周部门聚餐,她明确说不吃香菜,我还是坚持点了香菜丸子,嘴里说着“你试试嘛,说不定爱吃”,心里想的却是“我觉得好吃,你肯定也觉得好”。结果那盘丸子几乎没动,散场时她跟别人说“某某(指我)有点太自我了”。
那时候我还委屈,觉得她不识好歹。现在才明白,我所谓的“好心”,不过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别人。就像小时候妈妈总逼我穿秋裤,说“我是为你好”,可没人问过我“热不热”。
林薇对花粉过敏,我却在她桌上放向日葵,是因为“我觉得向日葵好看,能让人心情好”;她减肥期间,我总塞给她零食,是因为“我觉得饿肚子不好”。这些“我觉得”,其实都是对别人边界的侵犯。
刚才路过她工位,看到她正跟行政部的李姐说:“我昨天终于把那盆向日葵移到窗台了,花粉弄得我打喷嚏。”李姐笑着说:“他也是好心,就是没分寸。”
“没分寸”三个字,比昨天她冲我喊的任何话都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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