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侠士(一)(3/3)
春秋战国时期的侠士,确实存在“拿钱办事”的现象。他们虽然讲究一诺千金,重信守诺,但往往也会因为金钱的诱惑而接受委托,为雇主去行侠仗义。这种行为在老子看来,是不符合道家思想的。老子主张见义勇为,但又强调功成身退,绝不要报酬。他认为,真正的侠客应该是出于内心的正义感和道德责任感去帮助他人,而不是为了金钱或其他利益。这种无私无畏的侠义精神,才是老子所推崇的。
然而,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完全符合老子这种标准的侠客确实很少见。除了墨家的侠客之外,其他侠士很难做到完全不求回报地去行侠仗义。墨家侠客虽然以集体的形式行动,强调兼爱非攻、锄强扶弱,但他们的行为仍然带有强烈的组织性和目的性,与老子所倡导的无为而治、顺应自然的思想仍有差距。老子认为墨家以暴制暴的做法,反而会使社会更加动荡不安,因此对墨家也难以完全认同,觉得他们纯属乱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加剧社会的混乱与矛盾。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侠者们的行为和动机确实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很多侠者并不是真正为了民众的利益而行侠仗义,他们虽然偶尔会在民间打抱不平,但这更多是为了给自己打广告,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吸引当权者的注意,有朝一日能够得到当权者的赏识和重用,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力。
当然,也有一些侠者是为了扬名立万,追求个人的荣誉和名声。他们希望通过行侠仗义的行为,树立自己的英雄形象,赢得人们的敬仰和赞誉。这种动机虽然与纯粹的侠义精神有所偏差,但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侠客的崇拜和追捧,侠客们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社会风气的影响和推动。
这些侠者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先秦时期的“黑社会”,他们拥有一定的武力和影响力,但与真正的黑社会不同的是,他们并不欺负老百姓。相反,他们往往以保护弱小、惩恶扬善为己任,帮助那些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赢得了民众的支持和信任,使他们在民间具有一定的威望和号召力。
这些侠者大多出身于贵族阶层,但属于庶出贵族,即非嫡长子继承制下的贵族。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失去了原有的地位和权力,成为了“失业贵族”。为了维持自己的贵族身份和尊严,他们不得不依靠自己的武艺和侠义行为来讨生活。就像韩信拿着一把剑以标榜自己的贵族身份一样,许多人也是凭借贵族出身来让自己显得更加体面,以便在社会中获得更多的尊重和机会。这种现象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也反映了贵族阶层的衰落和转型,以及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的变化。
在当时的侠者群体中,确实有一些亡命之徒,他们行事鲁莽、行事果断,甚至不惜以身犯险。秦武阳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十二岁就杀人不眨眼,显示出其果敢和狠辣的一面。然而,当真正面对秦始皇的威仪时,他却因恐惧而失态,吓得尿了裤裆,这也反映出一些侠者在关键时刻可能会因心理素质不过硬而功亏一篑。
当然,也有一些侠者存有大义,他们不仅仅是地痞流氓那么简单,而是具有一定的道德操守和素质。他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为社会的正义和公平贡献自己的力量。不过,这些侠者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仍然难以摆脱地痞流氓的标签,因为他们往往通过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与正规的法律和社会秩序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
为了彰显自己的胆量、武艺和狠劲,一些侠者还会专门约斗同行,通过这种方式来提升自己的名声和地位。据传说,荆轲就是这种人,他曾约战号称天下第一大侠的鲁仲连。然而,鲁仲连并不愿意与他交手,对他避而不战,选择隐居起来。因此,荆轲才得以成为天下第一侠。这反映出当时侠者之间的竞争和较量,以及他们对于名声和地位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