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县令的任命(3/3)
暮色渐合,晒场中央燃起一盏油灯。二十名护卫列队而立,皮甲泛着微光,木棍插地,整齐如林。李震立于前方,手中木杆已换铁箍,杆头微斜,映着灯火。
他将杆子重重顿地,声响清脆。
“昨夜北坡火光,你们看到了。”他声音不高,却字字入耳,“流寇未灭,张大户虎视,县令只给名分,不给一粒米,不拨一兵一卒。我们是谁的兵?”
无人应答。
“我们不是县令的兵。”李震环视众人,“我们是李家坳的兵,是五村百姓的墙。这身皮甲,不是为官府穿的,是为你们的妻儿穿的!这根木棍,不是为差役拿的,是为守住活路拿的!”
他顿了顿,声音更沉:“从今日起,我们是‘官差’,但只听一个令——保境安民。若县令令我劫民,我不从;若张大户令我弃寨,我必杀之。”
护卫队中,一名青年低声问:“那……盐真要交?”
“交。”李震答得干脆,“三斤。不多,不少。若他强索,便让他来取。我寨有技、有粮、有防,不怕他查,不怕他问。但绝不先反,不先动。”
李骁上前一步,抽出腰牌,高举过头:“此牌今日挂上,明日不摘。我李骁在此立誓——巡检之职,只为护民。若有背誓,天诛地灭。”
二十人齐声应诺,木棍齐顿,声震晒场。
李震看着儿子,未再多言,只将手中木杆递出。
李骁双手接过,将其立于身侧,杆头朝天。
油灯忽闪,火光映在铜腰牌上,折射出一道细长光痕,斜斜划过李骁的面颊。
他未抬手遮挡,只将腰牌与木杆并列插于身前。
杆身笔直,牌面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