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0章 李瑶调研,收集意见(2/3)
回驿馆的路上,天已全黑。她靠在车厢壁上闭目片刻,脑中滚动着今日所闻。上百条信息杂乱交织,但她清楚,真正致命的不是某一条投诉,而是三条主线贯穿始终:百姓看不懂律文,官吏不愿执行,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次日清晨,她在驿馆厅堂设了三场座谈。
第一场请的是平民百姓。起初众人拘谨,只敢说“朝廷英明”之类的话。她让人端出热粥馒头,请大家边吃边聊。然后讲了湖州寡妇祠堂墙被拆的事,又拿出那份修改后的条文:“现在不是你们能不能告,是我们必须管。监察司会查每一个该管却不管的案子。”
气氛松动了。一个老农开口:“我家二小子去年被占了半亩菜园,去了三次县衙,都说‘等通知’。现在还能翻案吗?”
“能。”李瑶答,“你带上地契和诉状,专务司督办。七日内无回应,直接递到我这里。”
第二场是中小商人。他们更直接,开口就问:“立了契,官府不认怎么办?有没有统一存档的地方?能不能让我们自己也能查?”
李瑶记下“建立契约备案库”一项,并承诺试点推行电子登记——她没解释什么是“电子”,只说会有专人录入铁册,加盖双印,杜绝篡改。
第三场面对地方儒生。果然有人起身质问:“女子析产,岂不乱了尊卑秩序?家中长子尚不能独承祖业,反让未出嫁的女儿分田,礼法何在?”
她不急不恼:“去年江南大旱,许多男子战死北境,家中只剩母女守业。若她们连一分田都保不住,明年谁来种粮?谁来纳税?你说的礼法,是要饿死人,还是稳民生?”
那人语塞。
另一儒生缓声道:“并非反对赋权,而是条文太硬,乡里调解余地没了。”
李瑶点头:“所以我们在补遗中加了调解前置程序,但前提是双方自愿。若一方仗势欺压,官府不得以‘劝和’为由驳回诉讼。”
三场会罢,已是深夜。她独自留在厅中,将三日所录逐条梳理。火盆里的炭块发出轻微裂响,映得纸上字迹微微跳动。
她提笔写下《民情实录·初稿》标题,随后分列三项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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