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原告的诉求与证据(2/3)
他的声音平稳,却像重锤一样敲在周雨彤的心上,她绞在一起的双手指节更加泛白,几乎要嵌入皮肉。
“该组证据包括:第一项,婚礼前夜,位于‘星光KTV’302包厢外的公共区域监控录像录音片段。该录音清晰记录了当晚被告与异性友人赵天宇之间的部分对话内容。”
王浩宇示意书记员,很快,法庭两侧的音箱里,传出了一段经过技术处理的、略有些嘈杂但人声清晰的录音。
先是赵天宇带着醉意和某种刻意试探的声音:“雨彤,问你个严肃的问题。如果……如果当初初中毕业后,我比陈嘉铭更早跟你表白,我们俩……会不会就在一起了?还有他什么事儿啊?”
短暂的寂静,仿佛暴风雨前的宁静。
然后,是周雨彤那带着笑意、毫不迟疑、甚至带着点理所当然的声音,清晰地穿透了音箱,回荡在每一个角落:
“那肯定啊!要是你天宇大哥早开口,哪还有陈嘉铭什么事儿!我高中那会儿可是……”
后面的话语被起哄声淹没,但前面那几句,尤其是“那肯定啊”四个字,如同最锋利的冰锥,狠狠扎进了周雨彤的耳膜,也扎进了旁听席上每一位关心她的人心里。
周雨彤猛地闭上了眼睛,身体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仿佛想要将自己缩成一团,躲避这公开处刑般的羞耻和难堪。李梅在旁听席上发出一声压抑不住的啜泣,又被她死死用手捂住。
录音停止。
王浩宇面色不变,继续陈述:“该录音内容,结合后续被告一夜未归、原告多方寻找无果并在婚房苦等至天亮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被告在婚礼前夜这一特殊时间点,其言行已严重背离了夫妻应有的忠诚和尊重,对原告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情感伤害。”
“第二项,该组证据还包括当晚同在KTV包厢内的其他友人的证言笔录(已进行合法取证)。该证言进一步佐证了被告与赵天宇在包厢内举止亲密,以及被告对原告的寻找和沟通采取消极回避态度的事实。”
他将几份装订好的证言笔录副本提交给书记员,由书记员呈递审判席。
“综上,第一组证据链完整,相互印证,足以证明被告的行为是导致本次感情破裂、婚姻无法维持的根本原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