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法院判决(2/3)
法官清晰而平稳的声音,开始宣读:
“江城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年份)XX民初字第XXXX号……”
前面冗长的案由、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等程序性内容,周雨彤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她只觉得法官的声音忽远忽近,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
直到那几个关键的字眼,如同惊雷般炸响在她的耳畔——
“本院认为……原告陈嘉铭与被告周雨彤虽系自主婚姻,有一定感情基础,但在婚后,被告未能妥善处理与异性朋友之关系,行为失当,尤其在婚礼前夜,其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是导致本案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原告主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的声音顿了顿,似乎是为了让接下来的每一个字都清晰无误地传达。
“故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周雨彤猛地抬起头,涣散的目光死死盯住法官开合的嘴唇。
“一、准予原告陈嘉铭与被告周雨彤离婚。”
“二、位于江城市XX区和园小区X栋X单元XXX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的房产一套,系原告陈嘉铭婚前个人财产,归原告陈嘉铭所有。”
“三、被告周雨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陈嘉铭返还彩礼人民币六万元。”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小主,
“本案判决为口头宣判,书面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
“闭庭!”
“哐!”
法槌最后一次落下,发出了沉闷而终结的声响。
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
五年感情,三个月短暂得如同笑话的婚姻,无数次的争吵、妥协、伤害与绝望,最终凝聚成了这短短几分钟的宣读,和这清脆又无情的一记槌响。
“嘉铭……”
周雨彤喉咙里发出一声破碎的、近乎气音的呼唤,微不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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