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必须分清楚(1/3)
因为环境、市场等等问题,两口子所在的钢厂,没过两年就宣布要搬到别的省去。
当时厂里给了两个选择。
要么就跟着厂子走,一切待遇不变。
要么就办手续离职,厂里会给一笔遣散费。
两口子私下一商量,就没跟着厂子走。
一个是老大媳妇的父母身体不好,两省隔那么远,真有什么事都来不及回来。
再一个是两人的孩子此时也快上学了,实在不想折腾孩子。
于是他们就接受了厂里给的遣散费,双双办理了离职手续。
两口子坐下来一商量,就想着打工还不如自己干买卖。
可干买卖也是有风险的,于是两个人便考虑了起来要做什么、去哪里做。
思来想去的,两人便想回怀安镇开个五金店。
那是十来年前,镇里也没个正经的五金店。
他们两个人也有点手艺,还能接接简单维修的工作。
遣散费虽然不算多,但回怀安镇来弄个铺子肯定是够了。
孩子到时也方便上学,怎么想都觉得这样最合适。
思来想去的,两人便决定带孩子回来。
不过他们也没住回家里去。
只在镇子里租了个前有铺面后有住房的地儿。
租他们房子的房东,和于老大也是认识的。
人家也是一片好心,就提醒了他们一下:
“你们要是用农户办个体户,那一年能省不少的钱。”
于老大把这话记在了心里。
可当初他们上学的时候,把户口都迁成了城镇的。
于老大就琢磨着,要不就用自己家里人的户口办个照。
回家跟自己爸妈一说,两人答应得倒还挺痛快。
这事按说也没什么,横竖也不用他们出钱,还能缓和一下跟大儿子的关系,何乐而不为呢?
可这事啊坏就坏在了这于老二身上。
他听说了自己哥哥要回来做生意,红眼病当场就犯了。
“凭什么他能做买卖我不能?”
“我不管,他那个店我也想要。”
于老二当时好歹也二十多了,而且也已经结了婚。
可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什么都要跟自己哥哥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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