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改革初见成效(1/3)
官员任期制度落地后,毛承克并未停下脚步。
他非常清楚,“十年任期” 只是过渡,要实现从封建集权到初级民主的彻底转型,还需更长时间的铺垫。
在一次只有洪承畴、顾炎武、赵守忠参与的密谈中,他拿出了一份《大华二十年放权规划》,将转型之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5 年):完善议会体系,在各省议会中增设 “民间代表席位”,确保每十个乡至少有一名普通百姓代表进入省议会,参与省级政务讨论;
同时,将部分地方税收、水利建设等权力,逐步移交至议会,让议会从 “监督者” 转变为 “参与者”。
第二阶段(6-15 年):推行 “执政者选举试点”,先在江南、华南等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区,由省议会推举地方执政者,不再由中央直接任命;
同时,修订《大华律法》,明确议会与政府的权力边界,规定政府需定期向议会汇报工作,重大决策需经议会表决通过。
第三阶段(16-20 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全国议会选举”,由全国议会推举大华最高执政者,监国制度正式废除,实现 “议会主导、执政者执行、监察院监督” 的初级民主政体。
“这二十年,会比之前的改革更难。” 毛承克手指着规划中的 “第三阶段”的内容,语气中带着一丝凝重,
“国内的既得利益者不会甘心放权,百姓的民主意识也需要慢慢培养。但只要咱们一步一个脚印,不急躁、不退缩,总能看到那一天。”
洪承畴看着规划,眼中满是感慨:“殿下,您这是在为大华铺一条‘长治久安’的路啊!只是…… 二十年之后,您或许已两鬓斑白,却要亲手将权力交出去,您甘心吗?”
毛承克闻言,抬头望向窗外的星空,眼中充满憧憬:
“甘心与否,不重要。”
“重要的是,二十年之后,大华的百姓不再需要‘依赖’某一个人,而是能依靠制度,过上安稳日子;”
“大华的官员不再需要‘畏惧’权力,而是能在规则之内,为百姓做事。”
“到那时,本王就算归隐田间,看着百姓安居乐业,也比坐在监国之位上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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