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股权谈判(2/3)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约定:启航资本获得1个董事会席位,拥有对5项重大事项的否决权;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由创始团队主导,董事会决议需超过三分之二票数通过,创始团队持股比例超过60%,确保核心控制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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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对接:从“口头承诺”到“书面约定”
股权和控制权谈妥后,资源支持成为谈判的另一核心。李明明确要求:“启航资本承诺的全国性资源,必须写入协议,明确对接时间、责任人和考核标准,不能只是口头承诺。”
张涛示意风控负责人拿出资源对接清单,逐条与捷行团队确认:
1. 新能源车企资源: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协助捷行与2家全国性新能源车企达成战略合作,实现车辆批量采购成本降低15%以上,年采购量不低于500辆;
2. 物流企业合作:6个月内,引荐3家全国性物流企业,促成捷行货运业务的跨城合作,新增跨城货运订单占比不低于10%;
3. 政府渠道对接:为新扩张城市(武汉、长沙、西安等)提供当地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的对接支持,协助捷行申请新能源补贴和政府合作项目;
4. 行业资源整合:推荐捷行加入全国智慧出行产业联盟,获得行业标准制定参与权和国家级奖项申报资格。
“这些资源对接,我们需要设定考核节点。”李明强调,“若未按约定完成,应给予捷行相应的补偿,比如降低股权比例或提供额外资源支持。”
张涛表示认可:“我们可以在协议中设置资源对接考核条款,每季度进行一次复盘,未达标的事项将在后续季度补足,若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我们愿意将股权比例降低0.5%。”
此外,双方还约定,启航资本将为捷行提供财务规范化、上市辅导等增值服务,协助捷行在合适的时机启动IPO筹备。
三、对赌条款:双赢的业绩约定
谈判的最后环节,双方围绕对赌条款展开沟通。张涛提出:“为保障投资方利益,我们希望设置业绩对赌条款,要求捷行在三年内完成全国20个省份覆盖、日均订单100万单、年净利润5000万元的目标。”
李明对此表示理解,但也提出了合理的调整:“业绩目标我们可以接受,但对赌条款应是双向激励,而非单方面约束。若捷行超额完成目标,启航资本应给予创始团队额外的股权奖励;若未完成,创始团队仅需小幅稀释股权,且稀释比例不超过3%。”
最终达成的对赌协议如下:
- 若捷行三年内完成业绩目标,启航资本将向创始团队转让1%的股权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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