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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
他会立刻掐掉烟,以免一会儿有味道,也会无声嘱咐她进屋去,外面凉。
剩下的时间,他们大多靠剧和电影来消磨。陈玦窝在他怀里,有的电影她看过,抬头不怀好意地剧透,神态狡黠,飞快剧透完想逃跑时会被人一把揪回来,男人大掌卡住她两边面颊,低头在她唇上啄吻。
接触是有魔力的事情,食髓知味。
啄吻可以开玩笑,但亲一会儿,很快就不满足于此。
像两条干旱多年的鱼,从对方身上汲取着救命的水源。
亲起来疯,做起来更疯。
转好的第一周,周知善还是比较理智的,即使是在沙发和地毯上,也考虑着她第二天可能有网课,脖颈锁骨之类的地方,都浅尝辄止算了,反正重心也不在那。
情势变化,是从十天后陈玦出去补货开始的。
她偶遇了中学同学,那是中学时整个年级的风云人物,瘦高白净,清秀但有韧劲,高考考出了小城,在很有名底985高校念书,听说后毕业后也在那里安定了下来。
那时候很多女生暗恋他,陈玦也经常找他,不过倒不是因为喜不喜欢,是因为题做不出来了,他刚好是她同桌。
陈玦在泱南重新见到他,非常吃惊,提着手里的菜和日用品,在对方笑着让她猜猜名字的时候,犹豫着叫出了他的大名:“金……屹然?”
“是我。”
对方只是变成熟了,即使在大城市待了几年,待人依然温和有礼,而且陈玦感觉,他似乎是真的有些喜出望外。
就没推脱聊聊的请求,他们找了家咖啡店,陈玦要了热牛奶,金屹然要了杯美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