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廉听得咋舌,他原以为只有州县设有此类公田,没想到连管理畜牧、竹林、关隘的机构都有,可见朝廷对此的重视。
“这还只是地方上的,”李涵继续说道,“京中各司的公廨田,更是有详细定例,杜佑先生的《通典》里便有记载。”
他略一沉吟,模仿老儒讲学的口吻念道:“‘大唐凡京诸司,各有公廨田。司农寺给二十六顷;殿中省二十五顷;少府监二十二顷;太常寺二十顷;京兆府、河南府各十七顷;太府寺十六顷;吏部、户部各十五顷……’”
苏廉心中一动——自己所在的户部,竟也有十五顷之多。十五顷便是一千五百亩,这田租收入,对于一个部门的开支来说,想必不是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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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内侍省各十四顷;中书省、将作监各十三顷;刑部、大理寺各十二顷;尚书都省、门下省、太子左春坊各十一顷;工部十顷……”李涵仍在继续,“再往下,光禄寺、太仆寺、秘书监各九顷;礼部、鸿胪寺、都水监各八顷;御史台、国子监、京县各七顷……”
他一口气说了许多,直到提到“内坊、左右内率府、率更府各二顷”才停下。
“你看,”李涵端起茶盏润了润喉咙,“各机构分得公廨田的多少,并非完全以重要性而论,更多是依日常开支是否庞大而定。比如司农寺掌邦国仓储委积,开销巨大,故得田最多;殿中省掌乘舆服御,少府监掌百工技巧,开支亦不小。”
苏廉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这倒是颇为务实的做法。”
“可不是嘛,”李涵笑道,“说起来,公廨田也并非我朝首创,前朝便有先例。想那东晋陶渊明先生,曾任彭泽县令时,县里也分给他公田。陶先生嗜酒,便下令种秫稻——也就是可酿酒的黏高粱,后来他在《归去来兮辞》的序里还提到‘公田之利,足以为酒’。可见我大唐的公廨田,亦是承袭前朝而来。”
苏廉不禁莞尔——他想象着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情景,再联想到长安城森严的官署与严谨的田亩数字,只觉历史竟是如此奇妙地联系在一起。
“只是,”李涵话锋一转,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讥诮,“这公廨田的租子,名义上是‘以供公用’,但实际上是否全然公用,那就难说了。”
苏廉敏锐地捕捉到他语气中的异样:“李兄此言何意?”
李涵压低声音,凑近了些:“苏兄可曾见过《新唐书·食货志》里的一句话?‘京师及州县皆有公廨田,以供公私之费。’你看,这‘公私之费’四字,便有些耐人寻味——究竟是公用为主,还是私用亦占其半?恐怕只有身在其中的官员自己清楚。”
苏廉心中一凛。他虽初入仕途,却也明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道理。一笔名为“公用”的收入,若缺乏严格监管,很容易就会变成官员们的“小金库”。
“不仅如此,”李涵继续道,“京官与地方官的待遇,也常常有所差别。就拿贞观到天宝年间来说,那时国家承平,财政宽裕,京官的待遇往往比地方官优厚得多。杜佑先生的《通典·职官典》里记载得明白:凡京师文武正官,每年除了职分田,还有俸食钱、防合与庶仆补贴——类似警卫、仆役的费用,再加杂钱等;地方官呢?则常常仅有公廨田的租子,以及所谓的‘息钱’而已。”
“息钱?”苏廉又听到一个新词。
“正是,这便是除公廨田外另一项重要的官府收入来源——公廨钱,也叫‘食利本钱’或‘料钱’。”李涵解释道,“‘料’可理解为‘资本’,朝廷给每一衙门一笔本钱,让他们去放贷生息,或是经营些生意,所得利息便用来补贴衙门开支与官员的额外收入。”
“官府还要亲自做生意放贷?”苏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可不是嘛,”李涵苦笑一声,“朝廷为此还专门设置了‘捉钱令史’这样的职位。这些捉钱令史,就相当于衙门雇来的‘职业经理人’,专门负责打理这笔本钱,规定每月要将固定的利息上缴官府。这些人若经营得当、政绩突出,若干年后吏部还会依据其业绩授予官职。这在宋以后,可是闻所未闻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