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2章 监察体系立规范,廉政清风护朝纲(2/3)
抓捕在同一天夜里进行。
四路队伍同时动手,每地由两名监察官带队,配锦衣卫精锐十人。目标全是地方要员,动作必须快,不能给他们串供机会。
荆州通判被抓时正在喝酒。他摔杯怒吼:“你们可知我是谁推荐的?”没人回答,绳索直接套上脖子。
河东知府想翻墙逃跑,被埋伏在院外的弓手射中小腿。押解途中,他不断叫嚷:“我乃士族出身,岂容尔等污蔑!”
没人理会。
三日后,三十名官员全部押解回京,关入大理寺大牢。
朝中震动。
有人悄悄串联,要在早朝上为这些人求情。说是“证据不足”,又说“寒门子弟掌权易生偏颇”,试图用清议施压。
李毅没等他们开口。
他亲自提审,不设旁听,只允许百姓代表列席。每一桩案子,都拿出原始账册、人证口供、录音铜匣。尤其那段“买清官名声”的话,反复播放三次。
有人低头不语,有人掩面而泣。
主犯之一当场崩溃,跪地磕头:“我认罪!只求留一条命!”
李毅合上卷宗,下令将全部罪状誊抄百份,张贴洛阳街头。同时奏请皇帝,公开审判。
宣判那日,午门外搭起高台。
三十名囚犯跪在台下,枷锁加身。围观百姓挤满街道,鸦雀无声。
李毅站在台上,手里拿着判决书。
“荆州通判张元,贪没赈银七万两千两,致三县堤坝未成,洪水毁田五千亩,死伤百余人。斩首示众。”
“河东知府陈文远,私征苛捐,逼死商户三人,抄家流放。”
“其余二十八人,革职查办,家产充公,子女永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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