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2章 监察体系立规范,廉政清风护朝纲(3/3)
话音落下,刽子手上前。为首者一刀砍下,血溅三尺。
人群先是静默,接着爆发出喊声。
有人大喊:“该杀!”
有人哭着叩头:“青天啊……”
李毅没动。他看着那颗滚落的头颅,又扫视台下众人。
“今日不是为了杀人。”他说,“是为了立规矩。谁伸手拿不该拿的钱,就剁谁的手。不管他是谁。”
台下没人再说话。
当天下午,抄没的银两清点完毕,共计八十三万两。其中六十万两拨入义仓,用于重建堤防;其余分给受灾百姓,每户十两。
李毅回到衙门,签发最后一道巡查令:今后各州每月上报钱粮使用明细,由监察司随机抽查。凡虚报者,一经查实,立即罢免。
他放下笔,翻开一本新册子。封面写着《监察条例》四字,是李瑶亲笔所题。
里面第一条写着:监察官不得受宴请、不得收礼、不得与地方官员私下会面。违者,同罪论处。
他一页页看下去,手指划过纸面。外面更鼓响起,已是三更。
他吹熄烛火,走出大门。
月光照在“肃贪堂”匾额上。三个字黑底金字,冷光凛冽。
他抬头看了一会儿,转身走向街角。
巷口有个老乞丐蜷缩在墙边,怀里抱着个破碗。见他走近,哆嗦着递出碗来。
李毅从袖中取出一块碎银,放进碗里。
老人猛地抬头,浑浊的眼睛盯着他。
“你是……那个抓贪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