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的血顺着匕刃流下来,沾湿了手。温热的。皮肤也染红了。杀了这么多人,却是如今才终于知道原来这便是血的温度。
血的温度是没有温度。
心里什么感觉也没有。
是啊,今日真是个大日子。
霞光散去,云散去。太阳西沉了。
终芒站在喜烛摇曳的混乱厅堂中,一动不动,只微微垂着眼睛。鲜血从手间滑落在地上。
嘀嗒。
那血不只是凤独的血。也有她自己的血。
伤口在左手背上,笔直的一道,血淋淋中见了骨。而血肉中那枚小小的金属圆片已被一分为二,失去效用。
姑娘方才挥匕的动作实在太快,没人看清,只那么刹那间的一下,她是先划破了自己的左手,顺势才把匕首捅进了凤独脖颈。
她丢了匕首。面无表情地,手指刺进了左手背里去,又一发力,把那枚小圆片生生从血肉中扯了出来。
那圆片本是连着神经的。生疼。鲜血从孔洞里冒出来,红艳艳地爬在苍白的皮肤上,有些阴森。
但终于再也没有人能通过那些叫定位器的又方又平的东西一下子便找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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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又来了。
来得很快。
那又如何,她也很快。在“他们”现身之前,她已跑掉了,只留给“他们”一个狼藉满地的华丽喜堂。
第三十七章
人心是需要归属的。
若是有家可归,即使天寒地冻,天地间也有一寸暖。若是无处可去,即使春暖日照,天地是茫茫的,太大了,大得跟自己没有关系。
姑娘凤冠霞帔,一身是血,在夜色里跑。起初跑得极快,风似的,跑了不知多久,渐渐慢了下来,到处打量着。
分明是在这天底下一年一年长大的,喝这里的水,吃这里的饭,却怎么放眼四顾,哪里都是他乡。